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,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,省档案局将开展2017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督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目的
发现并着力解决各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依法推动我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,落实《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》(档发〔2006〕2号),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与安全,切实提高项目档案工作水平。
二、督查内容
(一)项目档案基础管理情况
1.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落实情况;
2.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建立情况,项目业主单位对各参建单位的监督指导及各参建单位的配合情况;
3.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;
4.项目档案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;
5.档案工作纳入合同管理及落实情况;
6.项目档案登记及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情况。
(二)项目档案情况
1.项目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情况,重点关注项目前期文件、项目竣工验收文件、竣工图等重要文件材料;
2.根据DA/T28-2002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》及GB/T11822-2008《科学技术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》,检查项目档案整理情况;
3.档案的制成材料情况。
(三)项目档案的安全管理情况
1.项目建设单位及各参建档案用房情况;
2.档案库房的安全防护情况;
3.档案信息和实体的安全管理情况。
(四)项目档案信息化情况
1.项目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;
2.项目档案信息化软件的配备情况;
3.项目档案目录、全文及多媒体数据的建设情况。
三、督查要求及方式
(一)自查。被检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,并向督查组提交检查汇报材料。
(二)现场检查。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、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检查。
(三)意见反馈。督查结束时督查组将情况当场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口头反馈,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《督查意见书》。
(四)通报。督查结果将予以通报。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将严肃处理。
四、检查对象
从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公布的《湖南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》中抽查10个项目。分别分布在重点基础设施及综合交通枢纽体系项目、新型城镇体系项目、现代产业体系项目、生态民生项目等领域,具体名单附后(附件)。
本次重点建设项目督查拟于2017年11月进行,具体检查时间由督查组另行通知。
我局业务指导处负责具体联络工作。
联系人:胡海珊
电 话:0731-82219041
传 真:0731-82688554
湖南省档案局
2017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