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声像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

湖南省档案局 hnwww.pinkysavika.com 时间:2017-04-01 【字体:
  
省直各有关单位:

  为切实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,加强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经研究,省档案馆计划2017年依法对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、省委政策研究室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17家单位的声像档案进行接收。为保证移交工作顺利进行,确保移交档案的质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充分认识声像档案移交工作的重要意义

  依法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,是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。声像档案是各单位职能活动客观、真实的重要记录,是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记录历史、传承文明、服务社会和造福人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。

  省直各有关单位,要从国家档案资源建设、确保机关档案的完整、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大局出发,高度重视声像档案移交工作,加强领导,增加投入,积极准备,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。

  二、移交内容及整理标准

  (一)移交内容

  各单位2014年(含2014年)之前形成、保管期限为永久的声像档案,包括照片档案(含纸质照片及对应的底片、数码照片)、音视频档案(含录音磁带、录像磁带、数字形式的音视频记录)等。

  (二)整理标准

  纸质和数码照片档案分别按照《照片档案管理规范》(GB/T 11821-2002)和《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》(GB/T 50-2014)进行整理;音视频档案按照《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》(DA/T 15-95)进行整理。

  三、工作要求

  (一)确保声像档案齐全完整。各移交单位应对本单位需要移交的声像档案进行全面自查、收集。对散存于本单位内设处室和个人手中的声像档案,要加强催收,确保应移交的声像档案齐全完整。

  (二)确保移交质量。对不符合省档案馆接收要求的档案,各移交单位要重新整理。省档案馆将指派专人及时上门,依法依规加强业务指导,对移交档案的数量、质量进行检查验收。各有关单位要在商定的时间内向省档案馆移交档案。

  (三)规范移交手续。各移交单位向省档案馆移交档案,双方应填写《声像档案移交书》,签字盖章,一式两份,双方各保存一份,归入双方档案。

 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或不按规定移交的,省档案局将按照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依法查处,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。

 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,尽快与省档案局(馆)电子声像部联系,协商本单位移交声像档案工作具体事项。

  联系人:李栋

  联系电话:0731-82218734   

  附件:1.声像档案移交书

  2.2017年移交声像档案单位名单

 

湖南省档案局 

201741 


附件1、2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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