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首届“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湖南省档案局 hnwww.pinkysavika.com 时间:2016-03-18 【字体:
  
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档案局,省直各单位及中央驻湘单位:  

  为加强我省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,促进档案资源建设和档案文化传播,按照《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评选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省档案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首届“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  一、参评对象 

 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档案部门、社会组织和个人保管的档案文献。在本省内形成或反映本省历史,散失在省外(包括海外)的珍贵档案文献亦可参加评选。 

  二、入选标准 

  参加评选的档案文献应满足《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申报条件,并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者即有可能入选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,符合的标准越多,入选的概率越大。 

  (一)主题内容:反映了国际国内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文化、外事、科技、教育、艺术、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重大变化、重大事件、重要活动及重要人物,具有典型意义和标志性。 

  (二)时间:产生的时间久远或是产生在某一重要历史阶段。 

  (三)地域:在某个历史阶段处于特殊地位的地域(如文化起源地、重要革命根据地等)所形成的,或关系主权所属区域。 

  (四)民族:对反映某一民族或重要族群的形成、发展、兴衰历史过程或反映典型的民族宗教信仰、生活习俗、文化艺术有独特价值。 

  (五)人物:历史上著名人物手书原稿、重要遗物。 

  (六)形式与风格:在形式上体现已失传或濒临消失的书写技术和载体,或在美学、考古学、文献学上具有独特风格和典型意义。如用特殊载体制作的文献,或文字具有书法、文字学研究价值的文献等。 

  (七)系统性与稀有性:在同类题材中或在形态方面显示出高度的系统性,或特别稀有,具有罕见性、特殊性。 

  三、申报材料 

  (一)《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申报表》一式两份。单位或组织申报需加盖公章。个人申报须由个人签章,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制件。 

  (二)说明性的彩色照片一式一套。照片应全面、系统、多视角地反映所申报的档案文献的外观特征、主题内容和载体形式。照片尺寸为6寸,所有照片请编号并附文字说明,同时编制对照目录。照片的电子版采用JPEG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 

  (三)演示文稿(Microsoft PowerPoint)。内容包括:申报单位;申报档案文献遗产的名称;形成的背景材料、证明材料;其经济、文化、社会、历史或现实价值的评价;反映该档案文献的说明性照片。 

  上述申报材料除提供纸质版本外(幻灯片无需纸质版),均须将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报送。有多项申报内容的,可刻在一张光盘上。 

  四、报送程序 

  (一)省级机关、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。 

  (二)市(州)及以下各类机关、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,由市(州)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。 

    (三)个人申报材料,由所在县(市、区)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汇总报市(州)档案行政管理部门。 

  五、组织工作 

  请各级档案部门、各单位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单位或个人保存的档案文献遗产的申报工作。省档案局将组织专家学者组成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评审委员会,对各地报送的档案文献进行鉴定、评审。凡入选“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”者,省档案局将向收藏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。评选结果由省档案局向社会公布,并汇编出版《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》。 

  为确保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评选活动顺利开展,请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166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。 

  报送地址: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三办公楼 湖南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(邮政编码:410011 

  联 系 人:唐竟 

  联系电话:0731-82218536 

  电子邮箱:hndawx@163.com 

  附件: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申报表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湖南省档案局

201624


湖南省档案文献遗产申报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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